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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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待遇怎么样)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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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待遇怎么样)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待遇怎么样)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2

2023

第一季度报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三十八次

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该事宜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相关申报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在对本次重组有关事宜进行审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有关事宜,并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龚华东 姚 兵 姚 兵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龚华东 姚 兵 姚 兵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龚华东 姚 兵 姚 兵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署:

________________

龚华东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发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及实际交易情况等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发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期货保值方面:

为了确保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在内控制度中制订并完善了《境外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管理规定》《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制度中对期货财务结算、保证金管理、实物交割货款的回收及管理和实物异地库存的管理等方面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通过套期保值锁定固有利润,规避和减少由于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严格控制衍生金融交易的规模,套期保值量控制在年度自产铜精矿对应的产品数量的一定比例。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套期保值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能够满足期货业务操作需要。

根据上述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外汇交易方面:

为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已建立了《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提名梁洪流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梁洪流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梁洪流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提名梁洪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总经理蒋培进辞职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蒋培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蒋培进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蒋培进先生的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蒋培进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内控委员会委员职务。

我们认为,蒋培进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梁洪流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梁洪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姚禄仕、汤书昆、尤佳、朱明

2023年4月27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

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5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蒋培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培进先生因工作职责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内控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蒋培进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培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600股。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蒋培进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创新和规范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蒋培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经董事长龚华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梁洪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日,梁洪流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梁洪流先生简历

梁洪流先生:1969 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学士,经济师。2010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3年2月至2015年9月任铜冠物资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党总支委员;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任铜冠物资公司经理、党总支委员;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铜冠物资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张家港铜业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任铜陵有色党委委员。2023年4月起任铜陵有色党委书记。2020年10月至今任铜陵有色副总经理。

梁洪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拟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一、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递交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3 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提案内容

在上述临时提案中,公司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如下:

为使董事会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洪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梁洪流先生的简历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有色集团现持有公司3,845,746,4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53%,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划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九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第9项议案为关联事项,故关联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11、12、13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至2023年5月5日(星期五),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二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逍,张宁

联系电话:0562-5860148;0562-5860149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44001

电子邮箱:wangx@tlys.cn;tlyszhangn@126.com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0”,投票简称为“铜陵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召开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并定于2023年5月9日下午15:00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战略规划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会人员:总经理梁洪流先生,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姚兵先生,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7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会议联系人邮箱,本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逍;张宁

电话:0562-5860148;0562-5860149

邮箱:Wangx@tlys.cn;tlyszhangn@126.com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4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副董事长丁士启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长龚华东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华东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使董事会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洪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梁洪流先生的简历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职责调整,蒋培进先生近日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董事长龚华东先生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梁洪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简历附后)。同日,梁洪流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梁洪流先生简历

梁洪流先生:1969 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学士,经济师。2010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3年2月至2015年9月任铜冠物资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党总支委员;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任铜冠物资公司经理、党总支委员;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铜冠物资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张家港铜业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任铜陵有色党委委员。2023年4月起任铜陵有色党委书记。2020年10月至今任铜陵有色副总经理。

梁洪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5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农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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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第一季度报告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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