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真的离大谱了!宿迁疫脑梗患者去世,医生承认此前未成功植入脑血管支架,并隐瞒事实,称觉得下不了台。
因父亲突发严重脑梗症状送医抢救,朱先生才如梦初醒般的发现,不久前医生称成功植入父亲颅内血管的高价进口支架竟然“消失”了。
朱先生表示眼看事情败露,涉事的操刀医生才承认此前的手术未能成功放置支架。
朱先生提供的录音中涉事医生称:“我做了这么多年手术,没做成功的时候很少,当时这个支架没放成,我觉得很打脸,感觉有点不好看,有点下不来台。”
很少有不成功的时候?难道以前也有没做成功的,那没成功的也像这样被他隐瞒了吗?这些事必须彻查!
6月7日,朱先生父亲因动脉血栓堵塞致大部分脑干坏死不幸去世。
朱先生表示,他们将涉事医院和医护人员故意隐瞒支架未能植入事实,伪造病历虚构手术经过,未装入支架却收取费用等情况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医院和医生医疗过失责任。
齐医生表示当时确实有侥幸心理。
为什么没能安装支架却收取费用?
对此齐医生更是大言不惭,他表示虽然没有成功植入支架,但也浪费掉了,要是不收费岂不是还要医院贴钱?他也怕处分。
植入支架不是为了救人的吗?没植入为什么还要收费?
朱先生认为,院方和相关医护人员均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9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致电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询问前述情况及涉事医生处理情况,接线人员表示这个不好给你答复,目前不方便说。
9日晚,澎湃致电涉事医生齐某,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称相关部门已经调查了,具体听官方公布消息,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钱花了,命没了(老人61岁)。要不是齐医生为了面子,怕处分,朱先生的父亲不一定就这么早的离世。
假如一切属实,那么其医生会涉嫌什么罪名呢?
是医疗事故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呢?不同罪行量刑差距也很大。医疗事故罪最高只有三年,而过失致死罪是七年。
医疗事故相关医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法律的规定,可能会承担的责任如下:刑事责任: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行政责任: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其医生的所作所为岂止是医德能够概括的,岂止是事故能够描述的!
为了一己私利,为了个人名誉,为了医院的效益,不惜拿患者的生命当儿戏,故意为之,故意隐瞒。
相比医生的无信无德,更让人恐惧的是手术室里不止一个人吧,除了护士还有其他医生,手术没成功的事其他人不知道?难道他们是在集体隐瞒?
这件事让我们知道了,医生在手术里干了什么,做了什么,患者及家属根本无从知晓,这才是这件事最可怕之处。
如何让手术的隐秘角落变得光明磊落,值得各位深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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