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院做出了最新规定,对网购消费者和电商行业将造成深远影响。
一,简单签收不等于确认商品合格。
有的商品放入快递柜或者菜鸟驿站或者放在家门口之类,快递显示签收,但实际消费者并未真正第一时间拿到商品。
现规定,商品必须由消费者亲自签收,并且拆开使用,没有异常的,才算确认商品合格。

二,拆封后仍能退货。
最高院规定,商品拆封验货后,不影响商品完好的,可以无理由退货。
如果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产生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等,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三,赠品出问题,同样需要赔偿
商家赠送的快过期的,质量有问题的,假冒伪劣或者对买家造成伤害的,都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四,直播带货要标明实际生产者,实际销售者。
如果没有明显标识或者有所误导,平台应该提供直接的消费者举报窗口。
五,外卖出问题,平台也要担责。
外卖如果出现缺斤少两, 卫生安全,质量明显低于实际宣传等问题,由外卖商家赔偿。如果商家抵赖拖延不承担责任,则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作为第二责任人进行赔偿。

作为电商行业从业者,从个人经历说几句:
一,第一条的签收问题没毛病,但是应该设定驿站特别是放门口那种的签收时间。比如显示签收三天后,默认消费者已经拿到并确认商品无直接的破损或明显的残次质量问题。
因为有太多消费者拿到商品,用了几天后说刚拿到商品,发现上面有个洞,要求退货。
二,拆封后还能退货,这个应该分商品分行业区分对待。
有的商品包装只是简单的一层塑料袋,拆封退货后商家重新二次封装不难。
但是,有的商品都是严密的一次性封装,拆箱拆盒后对商品价值影响太大,有的包装还牵涉防伪问题,如果这种拆封后还能无理由退货。那买卖成本,二次销售成本将会大幅度提高。
如果拆封还包括电子产品类的开机激活,那么又是一个行业灾难。
三,赠品既然叫赠品,顾名思义就是免费送给你的,默认为商品价值为零。就是说你收到的赠品你想要就可以保留,不想要就可以丢弃。
当然,可以要求平台修改规则,让商家必须标明商品价值,出现问题则按标明的价值进行赔偿。
至于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受到伤害的进行索赔的,这个估计会有很多行业将会干脆取消赠品。
四,直播标明商家厂家之类的,这个完全支持,省的挂羊头卖狗肉。
五,外卖的平台责任问题,这个也支持。也应该让平台提高商家入驻门槛,健全监督机制。
现在泛滥的低门槛,导致平台上好些热门外卖都是从一堆堆城中村地下室肮脏的操作环境里制作出来。
正规干净卫生的店铺,竞争不过那些食材,环境,人工成本低下的小作坊。
平台提高监管,消费者出现问题找不到商家索赔时,理应商家代为赔偿,由平台再去找商家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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